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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類醫(yī)療器械備案資料提交要求
1、醫(yī)療器械備案資料完整齊備。醫(yī)療器械備案表填寫完整。
2、各項文件除關聯文件外均應以中文形式提供。如關聯文件為外文形式還應提供中文譯本并由代理人簽章。根據外文資料翻譯的資料,應當同時提供原文。
3、國產醫(yī)療器械備案資料如無特殊說明的,應當由醫(yī)療器械備案人簽章。"簽章"是指:備案人蓋公章,或者其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簽名加蓋備案人公章。
4、進口醫(yī)療器械備案資料如無特別說明,原文資料均應當由醫(yī)療器械備案人簽章,中文資料由代理人簽章。原文資料"簽章"是指:備案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名,或者簽名加組織機構印章;中文資料"簽章"是指:代理人蓋公章,或者其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代理人公章。
5、進口醫(yī)療器械備案資料中由境外備案人提供的關聯文件、符合性聲明以及說明書、標簽應當提交由備案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件。公證件可以是通過電子公證模式辦理的,但應當同時提交由境外備案人出具的關于公證模式的說明文件。
6、醫(yī)療器械備案人提交紙質醫(yī)療器械備案資料的,醫(yī)療器械備案資料應當有所提交資料目錄,包括備案資料的一級和二級標題,并以表格形式說明每項的頁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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